8月6日消息,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补助清算资金及新能源汽车中央补助预拨资金的函》(京财经建指[2020]1352号),北京市财政局将向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拨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人民币2,828.00万元。
北汽蓝谷方面表示,截至公告日,已全款拨付到位。
此外,公告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确认的会计政策,本次收到的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子公司的应收新能源补贴款,不影响当期损益,将对子公司补充现金流和降低资金占用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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