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份由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征求<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函》)在网络流传。
意见函发出日期为4月29日,征求意见截止日为5月7日。具体被征询意见的有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财政厅(局)。
在示范目标方面,《征求意见稿》分别就上述四个方面的示范情况设定了目标,分别为:
1、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技术取得突破并产业化,配套示范运行的车辆不低于500辆;
2、应用新技术的车辆推广。符合技术指标的车辆推广规模应超过1000辆车;
3、氢能供应和加氢站建设上,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加氢站超过15座;
4、政策法规环境方面。建立加氢站建设运营、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使用、安全监管等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国内媒体认为,以上是氢燃料电池试点示范推广方案的主体内容,只是一份初稿,最终版本可能会有调整。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特斯拉CEO马斯克身家暴涨,稳居全球首富宝座
- 阿里巴巴拟发行 26.5 亿美元和 170 亿人民币债券
- 腾讯音乐Q3持续稳健增长:总收入70.2亿元,付费用户数1.19亿
- 苹果Q4营收949亿美元同比增6%,在华营收微降
- 三星电子Q3营收79万亿韩元,营业利润受一次性成本影响下滑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23亿,购买引望10%股权
- 格力电器三季度营收同比降超15%,净利润逆势增长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营收增长超21%,净利润增长超11%
- 台积电四季度营收有望再攀高峰,预计超260亿美元刷新纪录
- 韩国三星电子决定退出LED业务,市值蒸发超4600亿元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