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消息,二六三日前对外发布公告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受让飞书数字部分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受让沈晨岗持有的飞书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飞书数字”)2.5%的股份。
公告内容显示,飞书数字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是Facebook、Google中国区 官方授权代理机构,是数字营销领域的代表企业之一。
基于飞书数字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前景,以及公司受让后产生的协同效应,经双方商洽,公司收购其2.5%股份,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二六三称,通过本次 对外投资,一方面公司优化公司跨境通信业务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公司可以利用自身互联网综合通信服务提供商的优势,加大与飞书数字的合作,共同开发潜在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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