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

(原标题:拉手网被诉商标侵权遭索赔200万 辩称有合法在先使用权)

“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

图说:原被告双方在交换证据 周蔚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因认为“拉手网”字样及其域名与自己持有的“LASHOU”商标、“拉手”商标构成近似,且经营业务也与自家商标指定业务近似,呼和浩特市拉手商贸有限公司将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拉手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万元。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0年09月16日,周先生申请注册第8673799号“拉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指定服务在广告等服务项目上。2016年12月6日,周先生将上述商标转让给拉手商贸公司。在此之前的2014年9月9日,拉手商贸公司受让“ LASHOU”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

拉手商贸公司称,该公司是上述二商标的合法商标权人。自2014年8月开始使用,并在门店上进行广告宣传,之后也陆续申请注册了一系列拉手商标。公司持续使用拉手系列商标,使其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后来发现北京拉手公司在其经营的“拉手网”网站的显着位置使用“拉手网”字样。

拉手商贸公司认为,拉手网域名与引证商标二近似,经营业务也与引证商标二指定服务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拉手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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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5
“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
“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拉手网 侵权 法院 拉手 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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