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信部等七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应建蓄电池回收渠道)
据工信部官网,工信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信息显示,相关主管部门将推动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上传制度,同时,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根据《办法》条例,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
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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