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起底书画市场集体造假的利益链)
近日,在公安部指挥部署下,贵州遵义警方破获一起制贩假冒名家书画案,摧毁3个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涉及26位名家书画1165幅。该案件引发了业内人士的极大关注。有专家指出,书画造假自古有之,但随着时代发展,造假技术更新迭代,影印复制、高精扫描均成为制假利器;模式上看,造假已由个人行为演化为集体作案,仿制者、拍卖行、鉴定家及业界知名人士纷纷涉水,成为利益链上的一环。主掌者之下,制作、送拍、销货层层做局,将收藏者一步步引入陷阱。
造假手法花样百出
在警方最新破获的这起制贩假冒名家字画的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员早在1998年就开始大规模伪造并销售名家书画,造假行为持续了20年之久。艺评人韩浩月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一现象折射出艺术市场长期处于混乱的状态。
谈及书画造假的问题,业界人士纷纷指出——造假现象自古有之,且只要是有市场,有利可图,假画便会无孔不入。“从绘画史来看,过去有很多仿画都会标明仿某某所作,有艺术再加工的成分。但是从宋代甚至更早些起,高仿作品流传较多,发展到明清市场繁荣时,有些人直接拿仿品当真品。像当时沈周的画供不应求,有人拿假画到沈周家里去让他题款盖章,画家还欣然同意,就有假画真印的现象。”南开大学艺术学院博士陈丙利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古时造假的现象,同时他指出,名家找弟子代笔的现象同样也是造假的一种,造成了书画市场上的真伪难辨。
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造假的手法历来也是花样频出。此次贵州案件的一名嫌疑人甚至公然表示:“名家总会有败笔,而仿制者对自己及其严苛。”在对范曾作品的仿制中,嫌疑人张某负责画面,而郑某模仿字迹。陈丙利指出,书画造假的方式有的是人工,一人一部分的分工合作,有的则是机器与人工的结合,先印刷,然后再在印刷品上添加笔墨或者着色。
随着时代的发展,造假的技术也日新月异。艺评家齐建秋向北京商报记者感慨,当下的造假借助的现代化手段更多,甚至老一代面对新的假画也会一脸茫然。据了解,影印复制、高精扫描等技术均成制假利器。通过电脑制作印章,甚至可以达到一模一样的程度。由于获取资源的渠道比以前更加发达,制假者也更容易买到老纸、老墨与老印泥,造假者在画面材质上也有更多的空子可钻。有着多年收藏经验的书画家张志国则表示:“为了给假画杜撰出处,造假者甚至还会制作假的画册或者五六十年代的老杂志,作为假画存世的著录。”
利益链条下套路重重
在业内人士眼中,技术手段之新尚不足以成为新时期造假的最显著特质。当下的造假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致力于为假画层层做局、洗白,一步步地引导收藏者进入巨大的陷阱。由此,利益链下的集体作案成为当下书画造假的“最深套路”。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在刚破获的书画造假案件中,鉴定专家、拍卖行工作人员均是重要的参与者。徐某曾是画家范曾指定的惟一范曾字画鉴定人,为假字画开出多张鉴定证书;周某为拍卖行内部员工,负责将伪作送拍,成交后与仿制者利益分成。陈丙利指出,“造假的集团化,体现在假画从制作完成到拍卖、进入展馆,或者进入一些政府部门,各个方面都能打通”。业界人士将这一过程称之为洗白,通过一些重要机构的展出,获得证书,进入拍卖,伪作被赋予层层光环,似乎摇身一变成为真迹了。
齐建秋指出,“假画有了一次在大型拍卖公司中的成交记录之后,身上增添了亮点,下一次再走入市场时也就更加容易了”。与千元购齐白石的“入门假”不同,所谓的高仿之作,基本都是要往拍卖公司送拍。齐建秋揭秘了造假中某些拍卖行扮演的重要角色:“卖家与买家之间不见面,通过拍卖行的运作一手托两家,制作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这种隐蔽关系中,拍卖公司是两边都能看得清楚。现在的拍卖公司,特别是规模小一点的,真是被假画充斥着,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有着内在的利益分配。”
谈及名人字画造假的重灾区,在国内知名拍卖公司任职的周先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名气、价格与造假的程度是成正比的”。据齐建秋介绍,十余年前,业内人士曾在故宫内召开了一次研讨会,那时定位的造假重灾区是启功、范曾、黄胄、董寿平、王雪涛等等。现如今,书法作品被造假最多的还是启功;已故画家中谁都有,齐白石最多;当代在世画家较多的是范曾、史国良等。有知名度和市场的画家,就是造假者的目标所在。
中低端市场首当其冲
在当下市场逐步回暖的情形下,假画的流通和泛滥必然会打击人们的信心和热情。齐建秋指出,当下艺术市场细分为精品市场和一般市场,赝品主要是对中低端市场影响较大。陈丙利表示:“书画造假尤其是对于初级收藏家影响很大。原先他们很热情地把资金投入到书画收藏这一块儿,但是因为不懂行或道听途说去买到一些假画。?逢值目前市场较冷的状态,肯定会打击他们再投资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样会使市场发展陷入恶性循环。上当的新藏家也会影响周边的朋友,远离书画的投资。”
买到伪作的人众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者却少之又少。韩浩月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一是伪作转手次数多、售假链条复杂,买假者就算胜诉,往往也难以得到赔偿;二是买假者在知道真相后虽然痛心,但不愿意轻易吐露出来,等待时机将伪作加价转售,被他们视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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