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昨天,美国废除一项关键法案!网友惊呼“互联网已死”)
相信许多爱刷网页、看视频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同样的带宽,通过不同的宽带供应商访问同一网页或观看相同的视频,载入速度却有快有慢。
而对美国网友来说,这一现象在不久的将来或将更加常见。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当地时间12月14号,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以3:2的投票废除了“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的规定,这一举动得到了众多网络服务提供商,共和党议员和白宫的支持,却受到消费者团体,互联网科技公司和民主党议员的强烈抗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时间,失望、抗议、遗憾充斥着美国科技圈,有网民惊呼“互联网已死”、“安息吧互联网”。这到底是个什么原则?为何引起如此剧烈的反响?
有钱就可以享受更快的流量?
据了解,“网络中立”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吴修铭,在其2002年撰写的一篇文章中提出的术语。其核心理念是“互联网的价值在于自由和开放”。吴修铭将之比喻为“电网理念”,即任何用电设备均可自由地接入电网,电网对各种用电设备均“中立”地提供电力,“中立”使得电网成为了用电设备的创新平台。
而“网络中立”的规定,是一项始于2015年奥巴马执政期间的政策,即禁止互联网的“付费优先权”,也就是禁止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收取内容提供商(例如视频网站)更高的费用后,为其提供更高质量的宽带服务(也就是竞争优势)。举个例子:
A公司收取了视频网站B的费用后,就开始不同程度地限制B网站以外的所有视频网站的宽带服务。用户会发现,用A公司的宽带看B网站的视频很流畅,同时其他的视频网站C、D、E可能会变“卡”(如果它们没有跟进向A公司付费的话)。
▲图文无关(来源:视觉中国)
所以,“网络中立”确保了所有合法的网络内容能以相同的速度载入,使小型互联网科技公司也能在与互联网大公司竞争时有相对公平的舞台。而“网络中立”一旦废除,不但会取消对互联网供应商封锁网站的限制,也会取消对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收费的限制。这或许也意味着,废除“网络中立”原则后,美国的有钱人能更加“为所欲为”。
FCC此项决定引起了包括美国网络视频点播巨头Netflix等多家互联网科技公司在社交媒体的公开反对。Facebook首席运营官谢丽尔·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表示,这个决定“令人失望,将带来危害”。
Twitter官方发布消息称,这个决定“对于创新和自由的表达是一次重创”。
Netflix(奈飞公司)表示,这只是“漫长法律争论的开始”。
资料图
《纽约时报》报道称,废除“网络中立”法案需要数周时间,所以消费者不会立刻受到任何潜在的影响。然而,关于“网络中立”方案政治和法律斗争已经开始。美国国会的许多民主党人要求重新制定一项法案,包括纽约州的埃里克·施耐德曼(Eric t. Schneiderman)在内的多名民主党州检察长表示,他们将提起诉讼以阻止FCC的决议被通过。
支持者:若取消,互联网将迎来灾难
“网络中立”的支持者们一直认为,如果没有这些相应规定,互联网供应商将能够以各种反竞争的方式控制网络流量。如今,许多互联网供应商现在都拥有高端内容供应公司,它们未来可能会更优先展示自家的内容,以获得更多的关注,最终使其内容更值钱。
FCC的两位民主党人之一,杰西卡·罗森沃塞尔(Jessica Rosenworcel)称FCC的投票是“草率的决定”,并且违背了“历史、法律以及美国公众的利益”。罗森沃塞尔表示,这次投票给互联网提供商“绿灯放行”和“操纵消费者的互联网流量”,她也直接表示,这就是这些互联网提供商一直想要的结果。
“这并不是什么好事,”罗森沃塞尔说道。“这对消费者不利,对企业不利,对那些在互联网时代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不利的。”
FCC另一位民主党人克莱伯恩(Clyburn)表示,投票结果“尤其令人沮丧……对于有色人种这类被边缘化的群体,他们依靠互联网等平台进行交流。”克莱伯恩还指出,如果互联网提供商允许这些群体所使用的社交媒体服务载入速度减慢,从而阻止信息的传播,那么就没有人能阻止他们。“
▲今年7月,人们呼吁FCC继续维持”网络中立“(图片来源:techcrunch)
反对者:不需要,互联网已做得很好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网络中立”原则从2015年确立到如今面临废除,都一直受到不小的争议。2015年2月,PCC的5名专家投票批准“网络中立”时,票数也同样是3:2。
“网络中立”的反对者们认为,根本就不需要这些所谓的规则,因为互联网目前的为消费者们提供的服务已经很好了。“我们并不是生活在某种数字化的反乌托邦世界之中,”FCC主席阿吉特·帕伊(Ajit Pai)表示。“消费者们对互联网的主要问题并不是互联网供应商阻止他们访问内容,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访问想要访问的内容。”
▲图片来源:techcrunch
当然,作为废除“网络中立”原则后最大的受益者,运营商们(包括有线电视和无线通讯运营行业)乐坏了。据美国科技媒体TechCrunch报道,美国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及IP电话服务供应商康卡斯特(Comcast)在一份声明中称:
“我们赞扬阿基特·帕伊主席(FCC主席)的领导力,以及两名FCC委员为支持恢复互联网自由法令所作出的努力,我们废除了繁杂的规定,向增加投资和数码创新开启大门,回到了在过去几十年中让互联网繁荣发展的环境。今天的结果不是‘我们目前所知的互联网的重点’,而是引导我们进入一个有利于消费者的宽松规则新时代。”
代表AT&T和Verizon的网络运营商的美国电信与宽带协会则表示:“今天是开放、繁荣的互联网未来被保护的一天。美国宽带供应商将恢复信心,加强投资全国网络,缩小农村社区的数字鸿沟。”
中国有没有“网络中立”问题?
答案是有的,但不能一概而论。
据《中国电子报》2015年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宝国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和中国都在讲网络中立,但是美国和中国治理互联网的方法是不同的。美国所说的网络中立是指在互联网全球管理基础上,实现网络中立和接入自由;而中国提的网络中立是各国的网络由各国自己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网络中立和接入自由。
近年来,我国出现过不少涉及“网络中立”原则的典型案例。比如2011年,土豆网与中国电信达成合作,成为上海电信城市光网应用联盟首批合作伙伴。土豆宣布“视频上传速度提升4倍”;2012年,乐视与中国联通达成战略合作,联通在全国范围内为乐视网提供优质的IDC机房资源和互联网接入资源,提供乐视网业务发展所需的各类专线服务。
▲图文无关(来源:视觉中国)
再如今年上半年出现的,以“腾讯系App和游戏流量全免”为卖点之一的“腾讯大王卡”。当时有网友算了笔账:“如果我全用腾讯App,每月资费19元。如果我用其他公司的App但每天流量不超过500M,每月资费49元。”
而在真正开始使用大王卡之后,这位网友发现,自己使用腾讯系App的频度显著增加。于是有人担心,如果不存在“网络中立”原则,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某运营商免去了某视频网站全部流量→该网站更受欢迎,获得了更多用户→其他视频网站的用户蜂拥而至→在线视频行业竞争减小→用户的可选项越来越少→寡头/垄断效应显现→该网站有了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开始对会员服务进行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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