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家不标代工厂涉嫌违法? 回应:谁担责标注谁)
瑞典的家居零售巨头宜家,又一次与中国法律发生碰撞。9月18日,中国青年网(以下简称“中青网”)报道称,全部采用委托加工模式的宜家在产品外包装上不标注代工厂信息,无视中国产品质量法。宜家回应称,委托加工关系中,受委托企业若不具备对外销售责任且无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可不标注。事实上,这种不标注生产商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家电、手机等多个行业,专家指出,这种做法有助于巩固品牌对代工厂的议价能力,增加品牌溢价。
标注不全涉嫌违法?
在中青网的一篇名为《宜家不标注代工厂信息无视产品质量法 被指伪亲民》的报道中提到,宜家商品在国内不标注代工厂的厂名厂址,涉嫌对国内消费者故意隐瞒信息,或违反《产品质量法》。
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宜家家居北京四元桥卖场发现,宜家产品外包装在生产者及地址一栏均标注“宜家瑞典有限公司”,产地一栏却五花八门,如中国河北、中国浙江,一款水杯产地甚至标注为俄罗斯。
一位宜家代工厂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宜家产品外包装由宜家提供设计稿和成品,代工厂仅负责包装。在成为最重要的目标市场之前,中国首先是宜家最重要的“生产基地”。2016财年,宜家在中国的采购额超过25%。该现象并不限于宜家。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家居卖场看到,多品牌存在类似现象,如一款名为“波乐台上式碗盆”的产品,在产品详情中标注了代理商为“乐家洁具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代理商地址为“中国上海市漕溪北路396号汇智大厦503-505”,注明电话、传真、服务电话和网址,但产地一栏只写了“西班牙”。
宜家回应:谁担责标注谁
为何不标注详细的生产厂商信息?宜家家居四元桥商场库房工作人员回复北京商报记者“不知道,可能保密”。对此,宜家中国公关经理许丽德答复为“根据《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若受委托企业不具备对外销售责任,且无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应标明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这意味着,法律仅强制规定标注承担且有能力承担质量责任问题的一方,是否标注生产商,可权宜决定。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军表示,“对在加工产品上是否标注加工地与加工企业名称这一问题,部门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将权利授予给了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披露实际的加工制造者应当由委托方自行决定或者与受托方协商决定,属于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范畴”。
背后的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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