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讯,8月31日是地方政府将举债融资情况向财政部反馈的时间节点。从今年持续下发的财预﹝2017﹞50号、87号文不难看出,财政部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殷殷之意,规范举债融资的切切之心。而尽管中央部门三令五申,地方政府融资的冲动仍如猛虎在笼,突破、限制、再突破……,几乎成为一个绕不开的局。
闲言碎语不多论。作为我等公司,以后再参与政府平台融资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十条红线
50号、87号文进一步明确或重申了政府平台融资红线,明确指出清理整改内容,简要归纳,主要涉及十条。
红线一: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解读:公益性资产,主要是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无利润或利润较少的项目,通常包括科教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行政司法和非生产领域的一些资产,具体如:学校、医院、公园、城市基础设施道路、管网等。
红线二: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平台公司偿债来源
解读:谁借谁用、谁借谁还,借用还相统一,是判断债务归属的基本标准。
红线三: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
解读:不解释。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只不过,政府真要这么干了,很难想象有公司会翻毛腔。
红线四: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平台新增债务不属于地方债务
解读:新旧划断。也再次证明一个问题,干啥都要趁早,晚了汤都喝不到。
红线五:不得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形式提供担保
解读:对于违规担保形成的政府债务,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定,预案发布时的存量担保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按照担保法及司法解释,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承担偿债责任,仅依法承担适当民事赔偿责任,但最多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半,担保额小于一半的,以担保额为限,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债权人、债务人参照担保金额、财政承受能力等协商确定;发布后的新增违法违规担保债务,参照存量担保债务规则处理。
注意事项:根据文意推断,实践中常见的知悉函、督促函、协助函等没有担保意思表示或意思延伸的函件,应当不受此限。
红线六: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
解读:仅限制“借贷资金”,其他名目的资金不在此限。
红线七:严禁利用PPP、出资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违法违规举债
解读:主要有“四不得”,即: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这“四不得”主要针对明股实债、托底保底等事项。值得注意的是,该四项针对的时间节点主要是,政府参与PPP项目及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时;对于PPP项目公司或基金设立后,以该公司或基金为责任主体对外的承诺或保证,则不在此限。
红线八: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举债
解读:以后,恐怕连“将平台债务或购买服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文件都很难再看到。
红线九: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
解读: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严格限制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都是侧重于承接主体提供服务,属于轻资产服务,不包括重资产的工程建设。不得将原材料等货物、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纳入购买服务范围;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购买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或超越权限签订应付(收)账款合同帮助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购买服务的范围受《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及各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约束。
红线十:除发行政府债券方式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借债务
解读:这是帝王条款和原则。大凡可能涉及政府举债的事项,只能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的规定,一律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都是歪路、邪路、岔路、歧路、不归路……
二、下一步政府平台融资如何处理
首先,必备要件。要求平台公司出具“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书面声明。
其次,合规审查。对照红线1-10,看是否存在触碰情况。
最后,财务能力审查。对平台公司审慎审查,严格规范融资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按照商业化原则审慎评估债务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
总而言之,一句话:平台公司,如果还只是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畸形,处境惟艰,最起码目前是。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腾讯音乐Q3持续稳健增长:总收入70.2亿元,付费用户数1.19亿
- 苹果Q4营收949亿美元同比增6%,在华营收微降
- 三星电子Q3营收79万亿韩元,营业利润受一次性成本影响下滑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23亿,购买引望10%股权
- 格力电器三季度营收同比降超15%,净利润逆势增长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营收增长超21%,净利润增长超11%
- 台积电四季度营收有望再攀高峰,预计超260亿美元刷新纪录
- 韩国三星电子决定退出LED业务,市值蒸发超4600亿元
- 鸿蒙概念龙头大涨超9倍,北交所与新能源板块引领A股强势行情
- 京东金融回应“挤兑”传闻:称相关言论完全失实,资金安全受监管保护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