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权益和劳资矛盾向来是备受老百姓关注的焦点。近日,郑州一起劳资纠纷引发广泛争议。
据媒体报道,3月27日,郑州某公司员工杨先生,不满意公司作出的工作内容调整,质疑公司为了劝退他,对他进行单独设岗。对此,其业务线主管方女士表示,杨先生对此有所误解,其工作岗位职能并未改变。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这起劳资纠纷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杨先生2018年加入该公司,从事合作商家拓展工作,岗位名称为“商务拓展经理”。由于杨先生从2022年4季度开始,出现连续几个月绩效不达标的问题,今年3月,该公司针对其工作重点进行了调整,由以前负责“商家新增、商家运营、房源品质等”调整为重点负责“商家新增”。
杨先生认为,这次新调整的拓展BD岗位为“全国唯一岗”,专为他而设立。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董女士表示,杨先生对工作内容调整的性质有所误解。2023年1月,公司调整了杨先生所在业务拓展团队的整体经营指标,所有员工都会据此进行工作重心的调整,该次调整后,杨先生的业务线主管方女士除了维护原有商家,也需要开拓新商家,这些都是 “商务拓展BD”岗位的常规工作项目。
而根据该公司本岗位在其他城市的招聘海报,商务拓展BD岗位职责确实包含“商家新增”,即“负责和合作伙伴进行商务谈判,确保获得最优惠的商务条件,完成商务合同的签订”。
董女士称,杨先生从事商务拓展BD工作多年,根据其过往工作内容和表现,新签商家属于他能力范围内且相对擅长的工作。
“我们非常遗憾,在工作内容调整上未能得到员工的理解。但我们会继续关注员工诉求和感受,积极与该员工沟通,解决他的在工作上的困惑和难题。”董女士表示。
提醒广大企业加强劳动用工合规建设,实现员工和企业双赢。对于劳动者而言,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是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劳动者也应该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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