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夯实养老保障,让夕阳无限好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目前65岁以上人口已达2亿,但低收入群体占比较大,社会养老负担重、压力大,社保基金面临着日益明显的养老金支付压力,亟须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养老服务和养老生活质量也提出更高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适当调整“三大支柱”的比例,增加养老金的个人比重,鼓励更多年轻人为退休后的生活费用提前进行储蓄和投资,这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重要原因。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填补一般收入家庭养老保障上的空白,也能让人们能够放心开启第二份养老金来源。中国人保寿险作为行业首批获得批准销售该类型产品的保险公司,率先推出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缴费灵活,支持趸交,可不定期追加保费,不同需求的消费者都可以投保。产品采取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利率为年利率3.0%)和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利率为年利率0.5%)灵活组合,具备的大多金融产品所不具备的养老属性及长期确定性的特点。

在用户最为关心的养老保障设计上,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定:用户满60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或者按月分期领取,用户可以选择10、15、20、25年固定期限领取或者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

如用户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保险公司根据用户当时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分期领取包括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也可以选择10、15、20、25年固定期限领取。

如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重度失能保险金前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值得一提的是,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框架已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可纳入这个框架,获得税收递延等税惠政策支持,提升专属产品的吸引力。“福寿年年”作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中备受认可的产品,可以预见将有望被更多人纳入个人养老规划之列。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仅供消费者了解产品特点,具体保障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您可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或在支付宝中搜索“福寿年年”查阅本产品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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