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入选名单公示 专家称将为区块链产业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本报记者 李文 见习记者 张博

12月22日,中央网信办、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等17个部门和单位发布了《关于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入选名单的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

据了解,今年10月份,为落实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发展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重要部署,中央网信办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通知》,组织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行动。

根据此次入选名单显示,试点主要分为综合性试点及特色领域试点两大类。其中共有15个综合性试点单位(地区),包括了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渝中区、浙江省杭州市等地区;164个特色领域试点单位,包括“区块链+制造”“区块链+能源”“区块链+法制”“区块链+教育”等16类,覆盖了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金融科技四个大类。

“特色领域试点是面向具体领域开展的行业性试点。而综合性试点原则上是在地级及副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的跨行业应用,要在当地形成规模化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布局。”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重大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晓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行动是指引区块链产业化,规范化改革,将进一步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以助力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以及网络强国建设。

欧科云链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蒋照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区块链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已取得阶段性发展成果,但受限于技术、场景及商业模式等内外客观因素,我国区块链产业仍处于相对早期阶段,尚未出现重量级、跨领域、且极具影响力的应用实践案例,距离真正发挥区块链技术价值、形成产业聚集和规模效益仍有一定距离。

蒋照生进一步表示,此次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的发布既是此前国内众多区块链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延续和落实,也是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与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形成区块链技术与业务相互牵引迭代发展的良好态势,提升区块链对数字经济的支撑作用和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程度,逐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块链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和做法经验,为区块链产业的安全有序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在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推进过程中,相关试点地区及单位应时刻保持警醒,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借区块链创新名义进行炒币、挖矿、非法集资、洗钱、传销和炒作宣传,为区块链长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