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认可电子证据,天威诚信在线法律服务助力司法智能

为确保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高法新规认可电子证据,天威诚信在线法律服务助力司法智能

一是首次确立了在线诉讼的基本原则。首次提出,在线诉讼应当坚持“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权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五个基本原则,明确了在线诉讼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

二是明确了电子化材料的效力和审核规则。《规则》坚持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明确了电子化材料“视同原件”效力,对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规则》针对电子化材料形式真实性审查和内容真实性认定,分别明确不同的审核规则和要求,促进防范化解诉讼风险,保障在线诉讼合法规范有序。

  三是确定了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规则》根据区块链技术的特点,确认了区块链存储数据具有推定上链后未经篡改的效力,并分别明确了上链后数据真实性和上链前数据真实性的审查认定规则,首次对区块链存储数据的真实性认定作出规则指引。

四是系统建立了在线庭审规范。《规则》对在线庭审规则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明确了在线庭审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庭审方式,建立了线上线下庭审转换机制,并对在线庭审环境、在线庭审纪律、在线庭审公开、证人在线出庭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保障在线庭审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五是确认了非同步审理机制效力。为进一步增强诉讼便利,《规则》允许各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以非同步方式在线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等诉讼活动。同时,《规则》针对非同步庭审作出专门规定,严格限定适用范围、条件和方式,将其作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特殊庭审形式,而并非在线庭审的常态。

六是细化完善了电子送达规则。《规则》全面规定了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内容范围、手段方式和生效标准,确立了“默示同意规则”,将“同意”形式扩展至事前的约定、事中的行为和事后的认可,推动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规则》明确了电子送达“到达生效”和“知悉生效”两种生效标准,有效兼顾送达的准确性和效率性,促进审判提速增效。

此外,《规则》还对身份认证、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应诉、电子笔录、电子卷宗、在线执行以及刑事案件在线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

天威诚信提供一站式在线法律服务

➤ 存证服务:针对网络在线服务中生成的电子数据,通过严谨的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化存档,并将固化后的数据进行安全存储,在需要时提供《电子数据存证验证意见书》,以便在争议解决时作为证据材料。

➤ 取证服务:使用天威诚信电子签名服务或经审查符合相关要求的可靠签约电子数据,在线获取数据、对该数据进行验证和分析,验证该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可靠性,并出具相应取证结论以增强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的服务。

➤ 智能证据平台:涵盖电子数据的自动采集、第三方存证、电子证据审查、证据目录转化、证据验证审查、电子证据验证、证据推送、案件进度跟踪等多种功能;

➤ 在线诉讼平台:提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案件进展、材料补充等平台功能,与法院审理案件的立案、申请、受理、送达、调解、举证、质证、庭前准备、庭审、宣判和执行等环节全过程进行紧密结合,同时借助电子认证服务解决业务时效性和法律文书确认等问题,将纠纷诉讼单位互联网业务与法院案件办理进行有效对接,实现案件在线批量化处理;

➤ 在线仲裁服务:提供仲裁服务的网上争议解决方法,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以在线形式完成。

未来,天威诚信也将一直致力于在线法律服务的创新和实践,通过科技的力量助力司法的公正和创新,让司法更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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