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是保险业应用互联网的重要突破口。”8月26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出席“互联网时代下的车险理赔”工作研讨会时表示。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对保险业的经营模式、服务模式和发展模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互联网保险各种创新的带动下,保险业发展空间巨大,潜力无穷。保险业应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下的车险理赔,以提升车险服务能力,助力保险行业的持续健康发 展,有效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这将是一项有利于保险业和消费者"双赢"的工作领域。”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治理车险“理赔难”,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改善保险业社会形象一直是保监会近年来长抓不懈的重点工作。如何依托互联网平台,进一步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是保险业应该深入思索和积极尝试的方向。
实际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技术,已取得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成果,有效提升了保险消费者的服务 满意度。比如,部分保险公司借助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利用微信、APP等信息工具,实现事故定位、信息查询、自助交单、服务点评等一站式线上服务,大幅缩 短客户的理赔等待时间,改善客户的理赔服务体验,在车险理赔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近年来,保监会还积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诸如《关于 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支持政策,为保险业开展互联网时代下的车险理赔创造了良好环境。
大数法则是保险业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险业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新国十条”中也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的创新。
为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保险业首先要运用互联网,提高车险消费者满意度。要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的新常态,主动满足互联网场景下的新需求。在新的环境下,保险业需要转变思路,以创新的技术手段去探索提高车险服务水平的方式和途径。
其次,要运用互联网,促进车险理赔服务的转型升级。互联网应用让车险理赔响应即时化、扁平化、差异化。要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制定不同的服务策略,优化流程环节设计,充分满足互联网时代保险消费者的个性化理赔服务需求。
再者,保险业要运用互联网,完善车险理赔风控体系。保险公司要依托大数据技术,更有效率地进行风险的评估和欺诈的识别,不断完善理赔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防控体系。
最后,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保险业要运用互联网,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险业要围绕车主的理赔衍生服 务需求,以快速理赔、便捷理赔为基础,不断延伸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范围,充分发挥自身的大数据积累和大数据分析优势,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整车配件 零整比”、“维修工时标准”、“二手车理赔记录”、“维修企业诚信记录”、“车辆和配件出险概率分析”、“车辆行驶风险地图”等信息和报告,在汽车生产、 销售、维修、二手车交易等产业链中进一步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为汽车消费者提供以保险为基础的全方位、多样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的汽车生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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