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经建成充换电站3600座 ,公共充电桩4.9万个。
2015年是 “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整体经济形势趋缓、制造业低迷的大环境下,中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却风景独好,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资料显示,2015年我国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37.9万辆,同比增长400%。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8.32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为33.2万辆,较2014年增长超过317%。
2015年,国内各项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不断,在很大程度上直接促就了这份成绩单的诞生。
除了新能源整车产销“火爆”之外,充电设施领域的表现也相当活跃。各“充电桩概念股”一路飙升,涨停者众。
充电桩运营领域,是继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等)之外各企业血拼的战场。随便参加一场新能源汽车相关展会或论坛,总能见到一些新的充电设施企业面孔出现。线下“抢地盘”建充电桩,线上各种充电APP,暗战升级。靠充电服务盈利尚遥不可及,乱象却已现端倪。
抢地建桩:坐着也要把钱赚了
根据笔者的观察,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最近几年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
2012年上半年以前。
对动力电池项目的投资用“失去理智、接近疯狂”这八个字形容并不为过。各地纷纷大手笔投资兴建动力电池项目。这些项目的命运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发生了变化,几乎没能逃出夭折、烂尾、空置的魔咒。
这期间一起疯狂的还有电动汽车整车项目,多以低速电动汽车为主(彼时,“微型电动汽车”这个名称还没有被广泛传播开来,业界更亲切地称之为“电动四轮车”)。
根据笔者的观察,这期间投资的项目(以动力电池和低速电动汽车为主)普遍在10亿、20亿、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这几档数字间。似乎投资金额若低于10个亿,投资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搞新能源汽车的。
彼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未被提及。
2013年下半年到2015年底。
对动力电池的投资进入了理性阶段,自主品牌车企加码新能源并着手布局全产业链,充电桩相关投资进入“烧脑”的火热期。尤其是在2015年3月全国两会上高层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 ”之后,聪明而又勤劳的中国人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商业模式的精彩演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和境界。充电设施成为继动力电池和电动整车之后,新能源汽车领域资本“跑马圈地”的一个新落脚点。
财大气粗的土豪企业长袖善舞,豪气干云,先人一着,强力布局二三线城市充电设施;“屌丝”企业(含新创企业)立足本地,小范围布局,攻下小区物业,得一隅谋变。
不管是土豪还是屌丝,都在憧憬着未来。在他们的脑海里未来应该是这样:满大街跑的都是电动汽车,停车场、小区车库也都停满了电动汽车,并且都在用其事先建设的充电桩充电,土豪和屌丝“坐着也把钱赚了”。
当梦想照进现实,希望正躺在地上啜泣:你们这些烧油的家伙为啥挡住了我的充电桩?
现实:规模性盈利尚需时日 未来非常值得期待
梦想很美好,现实让人心碎。
据笔者了解,目前实现盈利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屈指可数。虽然各种充电服务APP在推泼助澜,但对企业盈利的作用暂时还不明显。
已经建成的充电桩多数空置。由于缺乏维护,相当一部分早先建成的桩已成残破。于是寒冷的冬季多了这样一番景象:充电桩落寞地伫立着,有些已经倾斜,欲倒不倒,伴随着寒风萧萧,似乎在哽咽着自己的不幸,又像在诉说着现实的无奈和凄凉。
笔者公司附近停车场的充电桩
笔者所在之地,被称之为“中国汽车第一镇”。公司附近的停车场建有充电桩,记忆中似乎没看到过有电动汽车停在那里正儿八经地充电,每天都被燃油车占据着车位。偶尔看到一辆租赁的电动汽车停在那里,算是一个小惊喜。
电动汽车还是太少了。虽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纯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了33.2万辆,但还是太少了。少到若把这些车分配到相关城市中去,难以满足充电桩运营商的盈利渴望。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是未来的趋势。收取充电服务费是充电桩运营商的主要盈利途径之一。
目前北京、南京、青岛、济南等十余城市已经出台了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
以北京为例。自2015年6月1起,北京向用公共充电桩对电动汽车充电的车主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以今日(2016年1月27日)北京92号汽油5.67元/升的价格计算,车主充一度电需要缴纳5.67元×15%=0.85元服务费。以北汽EV200车型为例,该车型百公里耗电约为15度,充15度电的服务费约为0.85元×15=12.75元,还没有算上电费。
EV200的电池容量为30.4Kwh,续航里程约为200Km。采用快充方式,半小时充满80%,一小时充满。假设车主充电半小时,则需要缴纳的服务费用为30.4Kwh×80%×0.85元=20.67元。此意味着一根充电桩每辆车充电半小时将收取20.67元的服务费,利润非常之高!
如果未来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达到新高,充电设施运营商的“钱景”将非常可观。
抢地建桩还具另一寓意?规范发展很重要
回到现实,现在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还非常低。充电设施运营商投巨额资金在各地圈地建桩,从目前情况来看收回投资将需要一段时间。
可是,土豪企业不在乎,屌丝们也很拼。诱因为何?
除了上文提到的未来丰厚的充电服务费回报因素,以及上市企业藉此拉升股票价格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一旦拥有了土地使用权……
当一个新兴产业短期内迅速成为热门的时候,里面隐藏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这个时候,政府之手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其规范,促其发展。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市在相关法规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了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以及运营活动,该市制定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5〕1号)。2015年10月26日,深圳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
细则对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的运营场地做了明确规定:是指用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土地。土地的类型包含两种:一种是自有土地,一种是租赁场地。对于租赁场地,租赁合同条款需明文体现“租赁土地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和“土地租期不少于3年”。
细则还要求企业申请备案时,“其建设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票据等自有资金不得低于400万元”,此举旨在“为确保备案申请企业具有完成‘自备案之日起1年内建设总功率不少于8000KW充电设施’的能力”。
除此之外,细则还要求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以及不低于10名的专职技术人员。
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往往会改变初衷。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现阶段,一些企业本身就是抱着“捞一把就闪”的动机介入的,难免会出现背离初衷的做法。如何正确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产业规范发展、健康发展,深圳市的做法是非常值得借鉴、学习和推广的。
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23 家企业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通过了备案申请。如下表所示。
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深圳市也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做了最大化调整,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的利益。2015年12月2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函称“我市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费标准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2016年1月1日起,最高限价上调为每千瓦时1.00元(不区分车型)试行,允许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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