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与宣传不符车主索赔

花80多万元购买的路虎越野车配置与宣传严重不符,高女士状告捷豹路虎汽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经销商欺诈,索三倍赔偿等共计260万余元。日前,北京市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标配成选配消费者起诉

高女士诉称,2014年9月11日,她与北京运通嘉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销售单,购买“发现四 3.0汽油”机动车一辆,并支付整车价款855065元、精品装饰费2万元等。后发现该车与销售时的宣传严重不符:宣传标配的中央电子差速锁、座椅侧向加 紧功能被去掉;先前写明的英国之宝音响被替换为哈曼卡顿音响;以市价600多元的国产倒车影像系统替代宣传的价值6000元的原厂产品;市价5000元的 踏板价格被虚高为14000元。理应附随整车提供最后排座椅、车载冰箱,却要求再额外支付购买。

高女士认为,上述瑕疵降低了车辆使用价值,影响原告使用且二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故要求二被告向其交付符合宣传的车辆,支付因换车造成的损失并因欺诈行为赔付262万余元,二被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案受理后,路虎公司曾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被法院驳回。

据悉,路虎公司曾公开承认宣传手册上注明的涉诉功能是标配,但用于产品宣传的配置单因印刷失误,并未对此进行 正确表述,致使消费者产生疑问。公司表示愿意给付8000元现金和1.6万元代金券作为补偿。但部分车主们不接受,遂加入集体维权诉讼中。目前,全国维权 车主有270多人,北京有十几名车主。

经销商否认虚假宣传

庭审中,经销商否认欺诈,称原告来店内订车时已决定购买,仅关心价格及是否有现车,并未主动询问任何车辆配置并索取车辆宣传手册,销售人员也未有相关介绍及提供手册。

此外,最后排座椅和车载冰箱这两项配置需另行支付选装费用,原告在购车时已知晓并同意,《整车销售单》中也明 确写明了选装包价格。经销商也从未宣传过倒车影像系统为原厂产品,而仅作为“精品装饰”销售。另外,原告自购车以来一直正常使用、维修和保养,不存在“影 响整车性能”的说法。因此,其交付的车辆符合双方的约定,没有任何欺诈行为。

路虎表示原告有误解

路虎公司首先表示,其作为总经销商不直接向个人消费者售车,不是适格的被告。此外,还认为原告对车辆的技术和功能存在误解。

该公司代理人称,中央电子差速锁并非标准技术术语,市场上是指车辆的轴间力矩分配功能,使车辆可以脱困。该车 完全具备中央电子差速锁功能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原告误认为不具备差速锁进而不具备越野功能,是把标准配置的车辆与加装双速分动箱车辆进行比较,而该车是 通过单速分动箱托森差速器及EDS制动系统实现此功能。

代理人说,公司在宣传册中标注了双速分动箱是选择配置,需额外支付加装并用黑体字做重要提示。且称宣传册是国 际通用版本,不构成对车辆的承诺和保证。“相关配置不一定适用当地市场,特别要求消费者购车前要咨询当地经销商并查看实车。”代理人认为,路虎公司尽到了 提示义务,而原告所指缺失的功能,也可通过车辆外观发现。

原告方则表示,路虎公司不应通过车辆是否具备越野功能来混淆与宣传手册的不符。此外,被告方应履行告知义务,而不是要求消费者去全面了解。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6-01-26
新车与宣传不符车主索赔
花80多万元购买的路虎越野车配置与宣传严重不符,高女士状告捷豹路虎汽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经销商欺诈,索三倍赔偿等共计260万余元。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