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改革第三批试点启动

近期,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18个保监局所辖地区正在有序开展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工作。4月29日,甘肃地区率先启动第三批改革地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切换工作。

据了解,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2016年1季度,在保障范围明显扩大的前提下,首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0.20%,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19.47%,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

二是车险市场运行稳中向好。2016年1季度,首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258.66亿元,同比增长 11.30%,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18%,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09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590.90亿 元,同比增长12.12%,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3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26个百分点。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6-05-19
商业车险改革第三批试点启动
近期,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18个保监局所辖地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