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溯源 我国正式启动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平台

回收溯源

新浪汽车讯

8月1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实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是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措施,通过信息采集与管理等功能,实现动力蓄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达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的目的,从而有效监管电池各环节责任主体的回收利用责任落实。

据了解,自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如逾期仍需在维修等过程中使用未按国家标准编码动力蓄电池的,应提交说明。

规定指出,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对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利用,规定明确,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当前,我国已确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区市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家央企作为试点,全面启动废旧动力蓄电池市场化回收利用。

据辛国斌介绍,下一步工信部还将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此外,扎实抓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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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回收溯源 我国正式启动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平台
规定指出,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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